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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之受托管理协议》、《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17产发01”)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1、债券名称: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3、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5年(2017年07月25日至2022年07月24日)票面利率为4.8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公司下调票面利率137个基点,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5年(2022年07月25日至2027年07月24日),票面利率调整为3.4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付息日:2018年至2027年间每年的7月25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7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经《宿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发行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10,000.00万元增加至450,000.00万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尚未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发行人将尽快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的工商登记并完成公司章程修订。
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emc易倍APP根据相关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本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注“17产发01”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及时向上述债券持有人发布后续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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