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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2(高速公路报警救援热线(陕西机动车维修救援服务中心热线)、陕西交控等相关单位均称由高速交警负责管理,交警部门则回复无管理责任。华商报大风新闻进一步调查发现,负责陕西高速故障救援市场的“96113”热线”与救援公司的合作协议显示,其认定有拖车资质的公司,按照每单成交价的比例进行抽成,并以“调配客源”的方式,对陕西高速故障救援市场实行“市场化管理”。
4月1日,西安市民王先生的车辆在西安绕城高速高新出口附近抛锚,拨打12122热线后不久,一辆拖车到达现场。司机称收费含起步价400元、拖行费15元/公里、空驶费5元/公里,要求王先生支付500元拖至4.5公里外的维修点。拖车司机又提出“顺路多拖一辆车”,王先生无奈妥协,费用最后讲价至450元。
4月7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机场高速与尚宏路出叉口约一公里处也遭遇车辆抛锚,拨打12122热线后,发现收费依旧存在差异,5公里左右的路程收取了500元。发票信息显示,记者所遇的救援公司与给王先生拖车的救援公司为“同一公司”。
华商报的报道引发网友关切,有网友在评论区留言:“上次在高速上抛锚,拖车公司开口就要800块,说是包含空驶费和高速作业费,但发票上只写了‘服务费’,根本不透明。”
多位在高速上被拖过车的车主表示,救援人员常以个人收款码收费,且拒绝提供正规票据。“感觉像‘黑拖车’,万一出事连个凭证都没有。”车主李女士担忧地说。
还有网友反映,不同救援电话报价差异大,有的自称“官方合作”却连制服都没有,体系混乱让人摸不着头脑。
“官方定价明明在那放着,为何执行起来层层加码?”网友直言,“原本利民的高速故障救援,咋就出了个‘灰色地带’?”
“空驶费”究竟该怎么收?若有疑问应向哪里投诉维权?进入高速公路实施故障救援作业的公司,资质如何认定?救援车指派机制的具体依据和调度逻辑是什么?高速故障救援虚报空驶里程、抬高基准价格等不规范行为该如何治理?
4月7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此事应由12122热线热线后,道路救援咨询电线热线回复称,他们作为平台仅分派救援信息,不能直接分派拖车进行作业,“所有救援均是高速交警指派的。”
4月9日,西安绕城高速路政称,他们仅负责道路的养护和交通疏导。4月11日,西安绕城高速路政上级单位陕西交控集团回复称,救援业务归交警管理。
4月1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一家救援车企,该企业人员透露,与其实质产生利益关系的是96113热线交信息服务费,交钱后平台给我们分派活。”企业人员表示,已经和96113合作多年。
96113隶属于哪家单位?该企业人员称不清楚,“他们有客源,跟我们合作后我们就能及时收到订单。”他说,拨打12122后,语音提示会明确表明汽车救援需按“1”,按完后,就会自动跳转至96113。
4月15日,记者再次联系12122询问,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96113与12122无隶属关系,目前仅有业务合作。对于96113由哪家单位进行监管,该工作人员称不清楚。
系公司注册的固定电线一负责人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其实体确为陕西的一家“私企”,96113为公司2014年前后独家注册的固定电话。由于企业从业时间长,行业认可度高,因此才成为了行业龙头。
“注册96字头短号码不难,只要是电信业务经营者或服务型企事业单位就行,我们属于信息服务类企业,所以填写《96字头短号码申请表》《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保证书》后,经正常审批后获得,每年也正常缴纳费用。”针对哪家拖车公司能上高速救援、资质由谁审核等问题,该负责人称,均由其公司筛选,但并非通过强制性手段进行管控,而是运用市场化手段进行管理——哪些救援公司能力不达标,他们就会取消与该公司的合作,不再派送救援订单给该公司。
为何96113此前多次声称自己无权审核拖车公司、能在高速上实施救援的公司名单也均由交警掌握?该公司负责人称,系接线员业务不熟练导致,交警并不参与拖车公司的指派。
4月15日下午4时许,记者向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发函询问96113与其是否有关联,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天眼查显示,这家“陕西××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最初为房地产公司。2013年4月,企业名称由“陕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名为“陕西××信息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2月,该企业新增业务“机动车道路救援服务”。2018年7月,该企业的互联网信息业务全部剔除,仅保留“机动车道路救援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车道路运输”两项交通专业业务。
发展为故障救援信息热线”“陕西机动车维修救援服务中心热线”双头衔的该公司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接受了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的采访。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表示,企业最早确为房地产公司,但因自身原因未做成功,后因合作伙伴资源及机遇,接触到了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取得其业务资源,再加上公司业务人员实地收录全省的故障救援企业信息,因此才逐步发展成96113热线热线平台还被列入“陕西省高速公路‘阳光救援’行动实施方案”。
该负责人提供的与某救援公司的合作协议显示,与平台合作的企业按照救援收入总额(含维修费用)的12%进行抽成。
对此,该公司负责人解释称,平台未得到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目前通过抽成的方式运营。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的方式,是通过96113回访叫车的车主,以此确定价格并审核价格是否合理,“如果成交价过高,我们也会协助车主与救援公司进行协商,并返还多收的费用。同时,若拖车公司出现了乱收费的行为,我们将进行记录,达到违规次数后我们将取消与该救援公司的合作。”
对于车主反映的“空驶费”收费标准争议问题,该负责人称,目前正在升级派单程序,等程序上线后,车主可以清楚看到拖车的初始地点,以此杜绝拖车公司乱收“空驶费”的行为。该负责人称,目前正在争取专项资金,“该程序预计2025年底上线”。
4月17日上午,陕西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就96113及救援行业的情况进行了答复。
对于96113的发展情况,“中心”称,系2014年前后,应上级部门要求,在全省内征集信息公司对高速故障救援信息进行整合,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致力于“打造高速公路的120”,但因种种因素,只有96113做出了规模。
96113的商业化模式是否会导致拖车行业收费乱象?“中心”称,96113仅作为信息分发和派送平台,其中的抽成也符合商业规则,并不存在违规乱收费的情况。对于一线拖车公司可能从“空驶费”中不当获利的行为,“中心”称96113正在升级系统,等升级完成后就可杜绝“空驶费”乱象。
96113由哪方监管?“中心”称目前未明晰,“我们不具备行政权力,只是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事务性工作,因此无法明确告知96113及救援行业应由哪方来监管。此外,目前未出台关于道路施救的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上位法’,无法可依我们就无法进行监管。”
“中心”表示,经过实地调研和研讨,关于“规范陕西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行为”的草案正在研讨。
公共服务环节交由私企是否符合公共资源管理的合规性与公益性?相关部门被指背书私企、模糊政企边界易导致公众误解的行为,是否违背政务公开的透明性原则?
对此,一位公共管理方面专家表示,从公共管理视角审视,政府部门将救援信息中枢职能授予私营企业,虽然可能会提升服务效率,但若监管机制缺位,会导致公益目标让位于逐利本能。
专家强调,96113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混淆,暴露出公共服务外包过程中准入机制与退出机制的双重漏洞。这些漏洞不仅会削弱政府公信力,更会让民众在紧急救援场景中陷入“被动议价”的弱势境地。
他建议,破解困局需构建三层治理架构:首先,明确交通部门作为监管主体,建立救援企业准入标准与服务规范;其次,引入第三方审计机制,对收费标准形成成本核算与动态调整体系;最后,督促已建成并形成规模的96113全省救援平台实施公示车辆轨迹、收费标准、服务评价等信息,用技术手段压缩灰色空间。emc易倍平台唯有将市场化探索置于透明的制度笼子中,才能实现公共服务效率与公平的双重提升。
陕西省社科院实践哲学研究室主任王晓勇指出,当前政企合作模式在推进公共事业建设过程中暴露出深层治理命题。他指出,部分地方政府在推行部分项目时,存在“三重外包”误区——将事务性工作、监管职责、主体责任同步转移给市场机构,这种权责失衡的合作机制会成为滋生社会矛盾的温床。
面对公共事务市场化进程中的治理挑战,王晓勇开出三副“制度处方”:一是建立权责对等的契约体系,在合作协议中嵌入“负面清单”和权力边界条款;二是构建穿透式监管机制,对收费定价、服务质量等核心环节实施全流程阳光化运作;三是完善双向问责路径,既防止政府“一包了之”,也杜绝企业“狐假虎威”。
“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不是责任的市场化。”王晓勇警示,涉及民生领域的合作项目需守住两条底线——公共利益不可交易、政府责任不可转嫁。唯有筑牢制度防火墙,方能在提升行政效能的同时,守护好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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