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123-4567
您当前的位置: EMC易倍 > 易倍新闻 > EMC易倍
  NEWS

易倍新闻

EMC易倍

认监委2021年第2号认监委关公司注册于发布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emc易倍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7-23 次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质量管理ISO质量体系 正文

  认监委2021年第2号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03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浏览次数: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保证认证活动的一致性和有效性,根据《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规定,认监委对2010年1月26日发布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认监委2010年第5号公告,以下称旧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称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保证认证活动的一致性和有效性,根据《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规定,认监委对2010年1月26日发布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认监委2010年第5号公告,以下称旧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称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emc易倍一、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自发布之日施行。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日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认证机构可按照新版或旧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实施认证。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emc易倍,应尽快依据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修订管理体系文件,并做好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宣贯emc易倍。三、对2021年7月1日后申请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实施认证。四、按旧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认证的获证企业,由颁证认证机构结合监督审核活动进行转换体系认证。五、认监委2010年第5号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废止。认监委2021年1月8日附件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docx.docx

  食品伙伴网质量服务部为您提供专业的SC咨询指导、企业标准备案公司注册、供应商审核、FDA注册咨询、ISO9001、ISO22000、HAemc易倍CCP、有机食品认证等服务。

  您好!食品伙伴网质量服务平台为您提供SC咨询、体系咨询等服务,有需求请直接联系我!

 
友情链接
EMC易倍

关注EMC易倍

热线电话:400-123-4567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88号
Copyright © 2018-2023 EMC易倍·(中国)全站app 版权所有  xml地图  网站地图  备案号: